年龄与出生缺陷发生率密切相关,专家呼吁要适龄生育

发布时间:2024-06-17 05:30:40 来源: sp20240617

  “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

  “卵巢功能自然衰减,这是一个生理现象,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

  “当女性大于35岁以后,男性大于40岁以后,双方结合的家庭生育子代出生缺陷的风险是明显超过适龄生育的年龄段……”

  2月6日,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主任委员、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生殖医学中心负责人黄国宁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希望广大妇女适龄生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出生缺陷受多种因素影响,年发生率5.6%,严重影响新生人口素质

  出生缺陷主要是指因为遗传因素、环境因素或者两者共同作用于孕前或孕期,引起胚胎或胎儿在发育过程中发生的解剖学结构和(或)功能上的异常。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科首席科学家孙莹璞教授分享了一组数据,“根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统计,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神经管缺陷、脑积水、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等是较常出现的出生缺陷疾病,其中先心病每年高达13万例。”

  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刘平教授提到,“出生缺陷不仅仅是遗传问题,还包括胎儿在孕期生长发育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发育的畸形可能受怀孕因素、孕期母体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药物致畸也需要高度注意。如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减毒疫苗、抗肿瘤药物,在接受此类药物治疗后都必须间隔一段时间后再备孕,否